义乌拨浪鼓文化创新中心(赤岸印刷包装基地)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就《义乌拨浪鼓文化创新中心(赤岸印刷包装基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的信息进行公示,并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规划基本情况
1、规划名称
义乌拨浪鼓文化创新中心(赤岸印刷包装基地)规划
2、规划范围及面积
赤岸镇华川深能南侧地块。东、北两侧至空地,西至规划道路,南至规划道路,规划总面积91.362亩。
3、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25~2035年。
4、功能定位
本片区的功能定位是:打造义乌新型产业园区,打造和谐共生、高环境质量的生态工业园区。
5、产业发展定位
打造义乌新型产业园区,打造和谐共生、高环境质量的生态工业园区。产业园围绕减量、回收、循环等绿色包装核心要素,积极采用用材节约、易于回收、科学合理的适度包装解决方案,加速推进新材料研发与创新,增强包装企业自我创新能力,以高新技术与适用技术开发新产品,实现印刷包装行业可持续发展。
6、规划结构
本规划范围整体布局采用“一核、两轴、两片区”的布局方式。
二、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和对策措施
1、地表水:规划区内工业企业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收集后均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废水排放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2、地下水:规划区水文地质条件总体能满足规划建设的需要,只要各项目的建设和生产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相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护措施,区域内开发建设基本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显著影响。
3、环境空气:经预测,规划期内大气常规和特征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均在允许范围之内,环境空气质量能够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在配备相应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后,其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只要按照项目建设环保管理要求实施,不会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4、噪声:入园企业前期应优化布局,同时采取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确保自身厂界噪声达标;通过加强引导、严格控制等措施,可减轻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只要按照规划环评要求采取一定的噪声防治措施,噪声影响可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
5、固废:规划区内一般固废以综合利用为主,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各类固废均可得到合理妥善处理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6、土壤:加强土壤环境监测与管理工作,规范企业危废暂存设施,并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通过以上措施可有效减轻和控制污染物对规划区土壤环境的累积影响。
7、生态:规划实施会对区域陆域、水域生态环境、景观格局及人居环境等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其影响是有限的、可接受的。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次规划确定的规划目标、功能定位、主导产业和规划结构总体较为合理,《义乌拨浪鼓文化创新中心(赤岸印刷包装基地)规划》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义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义乌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产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等上位规划相协调。规划区土地资源、水资源可以满足规划实施的需求,污水处理设施可以承载规划区产生的废水,能源供应可以得到保障,水环境容量可以支撑规划实施,区域环境风险总体可控,但在大气环境容量方面存在一定的制约。在进一步优化规划方案和局部地块用地布局,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健全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资源保护和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后,本规划的实施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从资源环境保护而言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与主要事项
相关企事业单位、职能部门及公众均可提出建议意见。主要征询意见事项如下:
1、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对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其他相关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项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注:建议按照要求填写公众意见调查表,团体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以便联系和反馈。)
七、联系方式
1、规划组织单位
单位名称:义乌市聚合利安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联系人:盛工 联系方式:0579-85703587
联系地址:义乌市杨村路288号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浙江瀚川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工 联系方式:0579-85690166
联系地址:义乌市雪峰西路968号科技大楼B区F8-5 邮箱:532040400@qq.com
3、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金华市生态环境义乌分局
联系电话:0579-85570072 联系地址: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义乌市北苑街道望道路300号)3楼投资项目服务区
公示发布单位:义乌市聚合利安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 2025年 10月 17 日
附件1:公众参与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