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半导体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泛半导体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的信息进行公示,并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1、规划名称:泛半导体产业园规划
2、规划概要:本次规划范围东至武德路防护绿地控制线,南至天宝路和义芯公司、亚芯微公司、微磁公司北厂界,西至六都溪,北至六都溪和龙岗路,规划总面积15.40106公顷。
3、功能定位:落实产业板块发展需求,打造以芯片传感器及智能终端产业为核心的新兴电子信息产业集聚社区。
2、发展策略:加速产业集聚:依据义乌“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要求重点发展电子信息高新产业,与区块周边现有产业联动发展,加速半导体及智能终端产业集聚,推动产业链上下游持续完善,形成高新电子信息产业高地。
3、发展目标:以半导体产业链为发展核心的高标准产业化园区,通过积极引进国内外优质半导体产业企业,集聚优势产业集群,加快推进义乌市高端制造主导产业集群高速发展,形成覆盖材料、设备、制造、封装测试、模块化生产的半导体全产业链布局,同时兼顾其他无污染、轻污染产业。
项目建成后将通过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进一步培育适合本土的半导体产业链和生态,打造以特色工艺、先进封装、载板为主的产业链布局,支持创业团队入驻,构建区域完整半导体产业生态圈。
二、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和对策措施
环境空气:经预测,规划实施后大气常规和特征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均在允许范围之内,环境空气质量中的常规因子和TSP能够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特征因子HCl和H2SO4能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非甲烷总烃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质量标准。规划区内建设项目,在配备相应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后,其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只要按照项目建设环保管理要求实施,不会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地表水:规划区内工业企业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收集后排入江东运营部处理达标后排放,废水排放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地下水:规划区水文地质条件总体能满足规划建设的需要,只要各项目的建设和生产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相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护措施,区域内开发建设基本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显著影响。
噪声:入园企业前期应优化布局,同时采取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确保自身厂界噪声达标;通过加强引导、严格控制等措施,可减轻社会生活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只要按照规划环评要求采取一定的噪声防治措施,噪声影响可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
固废:规划区内一般固废以综合利用为主,危险固废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各类固废均可得到合理妥善处理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土壤:加强土壤环境监测与管理工作,规范企业危废暂存设施,并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通过以上措施可有效减轻和控制污染物对规划区土壤环境的累积影响。
生态:规划实施会对区域土地使用功能、植被和生境造成一定影响,但其影响是有限的、可接受的。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泛半导体产业园规划》功能定位清晰,产业发展导向较为明确,功能布局相对合理,其功能定位、空间结构和产业发展方向等符合《义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义乌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义乌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义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上位规划的要求;规划区土地资源、水资源可以满足规划实施的需要,水环境容量、大气环境容量可以支撑规划实施,区域环境风险总体可控;在进一步优化规划方案和局部用地布局、健全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资源保护和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后,规划的实施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从资源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也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对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其他相关意见和建议。
五、联系方式
1、规划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义乌市聚合芯途高新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义乌总部经济园B7幢15楼
联系方式:吴工 0579-85703587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浙江瀚川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义乌市雪峰西路968号科技大楼B区F8-5
联系方式:余工 0579-85690166
3、环保部门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9-82468127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与环保部门、规划实施单位、环评单位联系,发表意见和看法,相关文本可咨询规划实施单位及环评单位等。建议团体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
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2025年7月4日~7月17日,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众意见接收邮箱为631240339@qq.com。
公告发布单位:义乌市聚合芯途高新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二O二五年七月四日